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被法 院撤销监护职务;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被法 院撤销监护职务;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 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监护终止的情形
监护权会终止的情况是: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监护人辞去监护;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监护关系终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 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关系终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 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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