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2月3日组织施工、监理、监测、水保方案编制以及验收编制等单位对红河县羊街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红河县羊街水电站位于红河县与元江县交界的南昏河上,南昏河流域位于东经102°04′~102°16′,北纬23°13′~23°28′之间,水电站厂房位于南昏河右岸的红河县大羊街乡大腊嘎村,电站距红河县城80km,距昆明390km,交通方便。
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由红河县同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本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总占地面积14.91公顷,永久占地5.59公顷,临时占地9.32公顷。水电站为装机21000千瓦的引水式发电工程。主要建设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厂房和升压站等。工程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总投资9675万元,土建投资6289万元,投资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红河县同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县大羊街乡
联系人:何超
联系方式:15126395086
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红河县同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县大羊街乡
联系人:何超
联系方式:15126395086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湖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顺通大道商务写字楼C2栋7楼
联系人:黄林基
联系方式:15087024793
五、验收结论
红河县羊街水电站工程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红河县同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原文章地址:https://www.yn16.com/news/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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