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于2021年3月16日在昭通市主持召开了昭通供电局巧家包谷垴乡供电所、金塘镇供电所、中寨乡供电所、新店镇供电所、马树镇供电所、鲁甸火德红镇供电所、鲁甸小寨镇供电所、鲁甸乐红镇供电所八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所验收的八个建设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营期的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昭通供电局巧家包谷垴乡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供电局巧家金塘镇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供电局巧家中寨乡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供电局巧家新店镇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供电局巧家马树镇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供电局鲁甸火德红镇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供电局鲁甸小寨镇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供电局鲁甸乐红镇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4月14日。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5012307114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义昌 ?联系电话:18788585024
附件:1、《昭通供电局巧家包谷垴乡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6、《昭通供电局鲁甸火德红镇供电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
2021年3月17日
原文章地址:https://www.yn16.com/news/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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