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文章 楼主
军人离婚调解无效证明在哪开
版块:电子商务   类型:普通   作者:heshao   查看:313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2-05-28 20:14:04

  军人在我国是比较特殊的职业,军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国 家的安全,为了让军人更好保护国 家安全,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进行保护,与军人离婚是有限制的,那么军人离婚调解无效证明在什么地方开?下面由上海离婚请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都军人的,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进行调解,所以调解无效的证明应该由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开具,如果一方不是军人的,由政治机关开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有外遇算是破坏军婚吗

  破坏军婚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它表现在: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

  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由上可以看出,假如军人长期与第三人同居,便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双方都军人的,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进行调解,所以调解无效的证明应该由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开具,如果一方不是军人的,由政治机关开具。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我 在下方展示

 
回复列表
默认   热门   正序   倒序

回复:军人离婚调解无效证明在哪开

暂无用户组
退出
等级:0级
学途币:
游客:

平台声明:

为打造一个高质量、高收录的外链平台,站长将针对所有普通用户投稿的内容进行审核,针对文章原创度、文章格式是否杂乱、外链数量是否泛滥等多个方面对投稿内容进行审核测评,只有满足条件的内容才会通过审核。

平台将持续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不实信息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且将对发布虚假内容的账号进行相应的处罚。

当用户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等级之后,可联系站长【QQ:724413399】免费升级至VIP会员组,将免费获得发贴免审核权限,以后发的帖子都将跳过审核直接发布成功!

Powered by HadSky 7.7.16

©2015 - 2024 seo学途论坛网

站内帖子均为用户自愿发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XML( 1234 )

您的IP:18.222.121.170,2024-04-29 22:05:59,Processed in 0.11872 second(s).

网站备案号:黔ICP备19009860号-2

seo学途论坛网是一个可以免费发外链的论坛,大家可以免费发布含有纯文本外链、锚文本外链的精美软文内容,也可以在论坛中与大家进行交流、讨论更多话题。
头像

用户名:

粉丝数:

签名:

资料 关注 好友 消息
免责声明

1、本站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资源和文章仅限用于学习和参考 。

2、不得用于商业或非法用途,否则,一切责任由该用户承担 !

3、本站内容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敬请谅解,内容素材由网友自发上传并非本站意愿,您可参照文章侵权处理流程联系我方解决!


侵权删除请致信 E-Mail:7244133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