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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可以给孩子要抚养费吗?
版块:电子商务   类型:普通   作者:易大师   查看:759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2-03-15 20:05:33

  怀孕离婚可以给孩子要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双方共同承担扶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怀孕离婚可以给孩子要抚养费吗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免费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怀孕离婚可以给孩子要抚养费吗

  1、怀孕离婚要给孩子抚养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 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但是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 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二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是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一是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 院司法解释规定: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怀孕离婚要给孩子抚养费,而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还需要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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