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部分不法犯罪分子为谋取私利向消费者进行骗取钱财,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损失。那么,孕妇涉嫌欺诈怎么量刑?下面由深圳离婚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孕妇涉嫌欺诈怎么量刑
孕妇涉嫌欺诈,量刑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怀孕期间的妇女不能羁押,但是过哺乳期后可以判决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公安如何定性立案为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定性立案为诈骗罪的相关依据: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1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孕妇涉嫌欺诈怎么量刑”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孕妇涉嫌欺诈,量刑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怀孕期间的妇女不能羁押,但是过哺乳期后可以判决服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外链是互联网的血液,是链接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展现形式。没有链接的信息是孤立的,结果就是我们将会什么都看不到。
一个网站内容毕竟是有限的,不能做到面面俱到的,因此为了方便用户浏览更多相关的信息,这个时候就需要链接跳转到其它的网站上去,将其他网站所能补充的信息吸收过来填补自身的不足。
外链对于网站优化是很重要的一环,同时外链的质量(即导入链接所在页面的权重)还会间接影响搜索引擎对我们网站的认可度,涉及到“权重”分配问题。
为打造一个高质量、高收录的外链平台,站长将针对所有普通用户投稿的内容进行审核,针对文章原创度、文章格式是否杂乱、外链数量是否泛滥等多个方面对投稿内容进行审核测评,只有满足条件的内容才会通过审核。
平台将持续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不实信息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且将对发布虚假内容的账号进行相应的处罚。
Powered by HadSky 7.7.16
©2015 - 2023 seo学途论坛网
您的IP:3.238.250.73,2023-03-25 18:48:51,Processed in 0.10686 second(s).
网站备案号:黔ICP备19009860号-2—网站XML地图7—网站XML地图8—外链网
双击表格可删除表格
1、本站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资源和文章仅限用于学习和参考 。
2、不得用于商业或非法用途,否则,一切责任由该用户承担 !
3、本站内容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敬请谅解,内容素材由网友自发上传并非本站意愿,您可参照《文章侵权处理流程》联系我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