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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和奖励政策
版块:江苏   类型:普通   作者:wotao0615   查看:705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1-12-24 17:11:26

今天小编就来说说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这个项目,江苏省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在认定时分为区级、市级和省级。本文就讲解江苏省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江宁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政策,如果你想认定这个基地,可以咨询小编进一步了解。

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江苏省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类型I:科技场馆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科技场馆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有专用参观场所。综合性科技馆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专业科技馆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二)有互动体验类展品。除常规科普展品外,综合性科技馆应有数量不少于总展品60%可供观众演示、体验、互动的展品,专业科技馆应有数量不少于总展品20%可供观众演示、体验、互动的展品,同时要根据科技前沿和社会热点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90%以上。

(三)有场馆科普教育网站。科普教育网站内容应做到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低于3-5篇文稿或图片。

二、开放接待

(一)常年对外开放,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年开放天数综合性科技馆不少于260天,专业科技馆不少于240天。年接待参观人数综合性科技馆不少于5万人次,专业科技馆不少于1万人次。

(二)在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基地能对公众开放。

三、经费投入

(一)设有专项科普经费。由单位建立的科技场馆,资金应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二)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10%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有专门的科技场馆领导机构,单位建立的科技场馆,其正职应由该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二)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科技辅导员或讲解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30人以上。

(三)有科普队伍继续教育制度,科普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科普活动

(一)经常性开展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动,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二)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三)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五)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六)基地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科普工作信息3次以上。

 

类型II:公共场所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公共场所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基地具有一定规模、固定用于科普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其中科普展示面积在9000平方米以上,并备有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演示设施设备等。

(二)具有基地科普教育网站(网页),其内容要做到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低于3-5篇文稿或图片。

(三)有较为完善的基地说明牌、解说牌、导览牌等,科普内容科学准确,通俗易懂。

二、开放接待

(一)能常年向公众开放,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20天,受气候等外在因素影响的基地可酌量减少。

(二)每年接待观众不少于6万人次。

(三)在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基地能对公众开放。

三、经费投入

(一)有专项科普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二)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5%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由热爱科普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负责人,并配有不少于4名的科普专职人员。

(二)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30人以上,定期或不定期为受众提供免费咨询或科普讲解服务。

(三)有科普队伍继续教育制度,科普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科普活动

(一)经常性开展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动,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二)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3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三)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五)积极促进科普与旅游结合,扩大科普教育影响面,并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六)基地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科普工作信息3次以上。

 

类型III:教育科研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教育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科研院所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医院、中小学展教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展教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建立面向公众的科普教育网站(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开放接待

(一)科研院所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医院、中小学科普设施全年开放在110天以上;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全年开放在40天以上。

(二)年参观接待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三)在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基地能对公众开放。

三、经费投入

有稳定持续的科普经费,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3%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能够保障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开展,以及展教设备的运行和更新。

四、科普队伍

有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普工作机构,科普工作人员1人以上,并建立15人以上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五、科普活动

(一)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二)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

(三)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四)基地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五)基地应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科普工作信息1次以上。

 

类型IV:生产设施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生产设施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基地具有可供公众参观学习的生产线、科普展示厅等参观活动场所。企业生产线(车间、生产场所)或科普展厅应不少于400平方米(延长米),能完整展示产品的生产全过程或部分重要过程,供公众参观学习相关科普知识。

(二)建立面向公众的基地科普教育网站(网页),其内容应做到及时更新。

二、开放接待

(一)企业具有经常接待公众参观的能力,企业生产线年开放日应不少于50天,企业室内科技展厅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50天。在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科普日期间开放,平时每周设开放日,接待有预约的团队参观。

(二)企业年接待公众参观人数应不少于8000人。

三、经费投入

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3%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由热爱科普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查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负责人,并配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配备规范的讲解词。

(二)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能够满足企业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及参观接待的需要。

五、科普活动

(一)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二)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2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

(三)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四)基地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五)基地应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科普工作信息1次以上。

 

类型V:信息传媒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信息传媒类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阵地设施

(一)有固定的栏目或版面从事科普宣传,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二)将科普信息传媒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业务量不少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30%

二、开放接待

面向公众积极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培养公众崇尚科学理念,并在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期间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三、经费投入

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基地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10%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设有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负责人。

(二)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有不少于5名的专职人员。

五、科普活动

(一)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全省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二)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开展的有新意、特色明显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

(三)基地应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科普工作信息4次以上。

(在申报流程中,市级择优推荐13个尚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由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最终评选出20个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万元的奖补。此外江宁区有一定的配套补助)

 

江苏省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奖励政策

支持公益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与发展,对经认定市级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给予最高 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公益性开放,视开放程度及服务水平给予最高 15万元的年度运营补贴。

 

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具有长期独立开展科普活动能力,具备区级科普教育基地或省级以上科普基地资质。

2、设有一定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宣传与展示的固定场所。

场馆类科普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场所类科普基地户外活动场所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且展教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他类科普基地展教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配备稳定的专()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并有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4、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经费。

5、实施对外开放,每年具有一定接待规模,且向青少年等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不少于20(含法定节假日)。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10000人次;场所类科普基地在划定区域内向公众常年开放,年接待观众不少于5000人次;其他类科普基地,应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5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2000人次。

6、积极参与每年的“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活动,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积极自主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7、重视科普工作,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建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科普基地档案,具备持续开展活动的能力。

8、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保障措施完备。

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奖励政策

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新认定给予不高于10万的市级补助,此外江宁区给予配套补助

 

江宁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南京市江宁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具有长期独立开展科普活动能力的运营单位。

(二)设有一定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宣传与展示的固定场所。场馆类科普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场所类科普基地户外活动场所不少于20000平方米,且展教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他类科普基地展教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配备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并有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四)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经费。

(五)坚持对外开放,每年具有一定接待规模,且向青少年等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3000人次;场所类科普基地在划定区域内向公众常年开放,年接待观众不少于3000人次;其他类科普基地,应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5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2000人次。

(六)积极参与每年的“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活动,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积极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七)重视科普工作,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建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科普基地档案,具备持续开展活动的能力。

(八)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设施,保障措施完备。

江宁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奖励政策

区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认定暂无奖励,来年绩效评价给予最高15万元的补助

 

申报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还有哪里不明白的,都可以来咨询小编哦。我们是南京本地辅导申报机构,可以帮助企业来代理申报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来规划还能享受什么政策,欢迎来咨询。

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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