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文章 楼主
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版块:产品问答   类型:普通   作者:heshao   查看:65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4-01-06 23:38:11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关于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的问题,下面上海拆迁安置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1、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我 在下方展示

 
回复列表
默认   热门   正序   倒序

回复: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暂无用户组
退出
等级:0级
学途币:
游客:

平台声明:

为打造一个高质量、高收录的外链平台,站长将针对所有普通用户投稿的内容进行审核,针对文章原创度、文章格式是否杂乱、外链数量是否泛滥等多个方面对投稿内容进行审核测评,只有满足条件的内容才会通过审核。

平台将持续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不实信息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且将对发布虚假内容的账号进行相应的处罚。

当用户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等级之后,可联系站长【QQ:724413399】免费升级至VIP会员组,将免费获得发贴免审核权限,以后发的帖子都将跳过审核直接发布成功!

Powered by HadSky 7.7.16

©2015 - 2024 seo学途论坛网

站内帖子均为用户自愿发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XML( 1234 )

您的IP:18.220.137.164,2024-05-04 00:54:57,Processed in 0.01712 second(s).

网站备案号:黔ICP备19009860号-2

seo学途论坛网是一个可以免费发外链的论坛,大家可以免费发布含有纯文本外链、锚文本外链的精美软文内容,也可以在论坛中与大家进行交流、讨论更多话题。
头像

用户名:

粉丝数:

签名:

资料 关注 好友 消息
免责声明

1、本站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资源和文章仅限用于学习和参考 。

2、不得用于商业或非法用途,否则,一切责任由该用户承担 !

3、本站内容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敬请谅解,内容素材由网友自发上传并非本站意愿,您可参照文章侵权处理流程联系我方解决!


侵权删除请致信 E-Mail:724413399@qq.com